省建筑科学院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
省建筑科学院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
2023年4月19日,省建筑科学院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总结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换届选举产生第七届工会委员会。省建筑科学院党支部委员、总经理李积强,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何晓萍,第六届工会委员会主席李万琴,以及六十名工会会员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李万琴同志代表省建筑科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了过去三年工会工作。她讲到,省建筑科学院第六届工会委员会在省建筑科学院党支部委员会正确领导和省国科资公司系统工会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工会职能,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极大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了省建筑科学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韩春梅同志代表省建筑科学院第六届工会经审委员,围绕工会经费使用、工会经费收支和管理评价、下一步审查建议等三个方面,向大会报告了过去三年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李积强同志宣读了省国科资公司系统工会关于同意省建筑科学院工会委员会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文件,并宣读了《省建筑科学院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何晓萍同志宣读了《省建筑科学院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草案)》《省建筑科学院工会第七届委员会换届选举监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所有与会代表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举手表决全部同意通过。
随后,全体与会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省建筑科学院第七届工会委员会,李崇文、杨莹萍、何晓英、何睿、金长婷、姜磊、韩春梅等七名同志当选为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委员。随即,在省建筑科学院党支部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等额选举”方式,一致选举韩春梅同志为省建筑科学院第七届工会委员会主席,同时,对各委员工作作了分工。
省建筑科学院第七届工会委员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省总工会决策部署和省国科资公司系统工会、省建筑科学院党支部工作要求,践行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增强工会工作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结动员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为推动省建筑科学院高质量发展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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